二、广泛宣传发动,认真扎实开展专家征集工作。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专家征集工作,形成社会热切关注、专家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各行各业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应征。专家比较集中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单位、行业组织等,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本行业的专家进行集体报名。鉴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条件、专业分类、管理方式与各部门原专家库在设置上差异较大,为统一标准、利于管理,省直部门原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需按照征集公告的要求申请报名,请相关部门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各市州发改委根据省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分工,切实做好专家报名受理和申请材料初审工作。 三、坚持工作标准,严把评标专家准入关。评标专家素质优劣,是决定评标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各市州发改委要严格遵循规定的申报审核程序和资格审查条件,在专家申报、资格初审、评审、考核各个环节从严把关,不得随意更改工作程序、降低工作标准,更不得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确保入库专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准、较好的招标投标工作水平、较强的政策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专家征集工作。要按照省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3月11日召开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会议的要求,在今年6月底基本完成专家征集工作,力争年内正式启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各部门要根据专家库建设和专家征集工作的实际需要,从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要注重协作配合,专家库管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发改委的联系沟通,搞好协调服务,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 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和其它各项建库工作如期完成,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关于在全省公开征集湖南省评标专家的公告》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2:
关于在全省公开征集湖南省评标专家的公告
为规范评标活动,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湘政办发[2007]5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设全省统一的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成立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监察厅、经委、人事厅、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商务厅、科技厅、卫生厅、信息产业厅、通信管理局、法制办、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等单位派员组成,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和使用,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从2008年3月17日起面向全省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现就专家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业设置涵盖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招标领域,分为55个一级专业,600多个二、三级专业,各专业名称及分类详见《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试行)》。 二、湖南省评标专家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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