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九年(1652)六月,去石门县城澧水南十多里的夹山灵泉禅院,忽然来了个和尚。他口操西音、身材魁梧、高颧深颔、鴟目曷鼻,虽一目已眇,但仍透现出一股英浩之气。自此以后,他就往返于石门洛浦寺、夹山寺(灵泉禅院)诵经参禅。他既无师承,也不与其他佛教道场联系,自取法号“奉天玉大和尚”,领徒开山,历尽清要,卧风餐水二十多年。丛林大举,门徒弟子数千众。据三百年来国内外史学界的专家、学者何璘、章太炎、都履和、阿英、申悦庐、穆长青、刘重日等研究考证,他就是明末显赫一时的农民起义领袖闯王李自成。
李自成于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生于陕西米脂县李继迁寨一个农民家庭,本名鸿基,小名黄来儿。童年时曾给一个姓姬的地主家牧羊,曾当过一段和尚和驿卒。明崇祯二年(1692)参加起义,后为闯王高迎祥部下的闯将,勇猛而有谋略,高迎祥牺牲后,他继称闯王。他采纳了举人李信(后改李岩)提出的“均田免赋”等思想,受到民众的欢迎。时有“迎闯王,不纳粮”歌谣。部队发展到百万之众,成为明末农民战争中的主力军。崇祯十七年(1644)推翻了明王朝,进京称帝。四月廿九日“僭帝号于英武殿,披冠冕,列仗受朝”(《明史·李自成传》)由于他错误地估计形势,骄傲自满,不纳良言,又错误地采取“拷饷”等极端政策,把本来可以联合的力量推向清军。李自成在一片石激战失利,退出北京,率军在豫、陕、鄂等地抗击,节节败退。后退至澧州一带。据《澧州志》载:李自成的大顺军在崇祯十六年正月攻占安乡,二月攻占常德。但尔后在清军和明军的追捕夹击下,败走石门。兵败如鸟兽散,或易姓埋名,或经商,或务农。李自成退至距石门县城东北十多里的洛浦寺削发为僧。
石门是一个土家族群居地,历来由土司管辖(雍正十三年才改土归流),社会太平年月,这里也是天高皇帝远,朝廷管不着。是时,明政权已经崩溃,清朝立足未稳,土司不管汉人的事,更不管庙里的事,一时间这里形成了行政管理的真空地带,加上洛浦山层峦迭嶂,地形复杂,虎啸猿啼,人迹罕至,一时情况紧急,不难遁隐。这正是钦犯藏身之地。后来他探听到离此地不远有座夹山比这里更好,又地处两县,遂迁至夹山,养精蓄锐,伺机东山再起。
在初期,奉天玉并非一心一意学道参禅,而是企图借夹山寺为暂时栖身场所。自己下野(外称自成已经死亡)让妻子高夫人、侄子李过出面联合南明抗清。故石门的洛浦寺、夹山寺、慈利的武雷山一时僧众大增,且具武风。这里还可以从三方面证实:一是他自取法号“奉天玉”意仍在怀念曾经自称为“奉天玉”僭号。和尚的法号一般都是四个字,即地名加法名。如夹山善会,而以奉天玉为法号,显然不符合佛制。那么李自成出家为僧为什么自取法号“奉天玉”?清澧州知州何璘撰文说:“自成之构乱也,初僭号奉天倡仪大元帅,后复僭号新顺王,其曰‘奉天玉和尚’蓋以奉天王自寓,加点以讳之,而玉又玺质,为天子之所宝,殆讫死不法僭号”(《书李自成传后》)说明李自成虽身出家,但仍念奉天倡义的业绩,心未出家。二是他连佛教的根本原理——因果律都不承认。他认为他所以失败,是时运不济,要是他运气好,定能稳坐江山称帝,不会落到一败涂地的下场,他有两句诗可以作证:“时来作恶天不怕,运去看经佛不灵。”三是他在夹山寺中轴线第四殿堂佛座下面修了一条高两米、宽两米,全长有百余米的地下道。一个出家为僧、了却尘缘的人,要修这样的工事干什么?无非是等待时机,重振旗鼓,再创奉天倡义的辉煌。
当然,随着时间地推移,大清已经安稳基业,实行了对全国的统治。这时候奉天玉和尚见“事业已随流水去,”这才“禅房梦醒夹山青”。(李自成诗)只得安下心来修行。后来还将在汉寿闭关修行的侄子野佛和尚接回夹山,继续扩充寺院(夹山寺,有‘骑马关山门’之说),一心弘扬律宗。
律宗是中国佛教中以研习及传持戒律为主的一个宗派,所依据的是五部律中的《四分律》,故又称四分律宗。奉天玉和尚无师承,何能弘律宗?有人研究,这与他幼时在家乡当和尚受律宗传授有关。奉天玉在家乡为僧时,已深谙律宗经论,所以在夹山开堂弘律,也算是老马识途,重操旧业了。他在弘律禅之余,也常吟诗作赋。目前,我们所发现的李自成《梅花百韵》共十四首,即在《太炎文录续编》卷六刊出的五首和1980年在夹山寺发现的九首。现摘录三首:
《冬阁梅》
□□东阁阁东头,徐听三公话政猷。
□□□□□□□,□□当酒唤同流。
《马上梅》
金马玉镫马如龙,来去风花雪月□。
□□□□□□□,满堂春色暖融融。
《雁来梅》
边外梅花雁自开,陇羌性鲁亦能栽。
奉诏天使行边后,带得新香马上回。
从这些诗中,折射出一个与普通和尚不相称的经历和地位,倒是露出许多帝王之气。
康熙十三年(1674)三月,虚年七十的奉天玉圆寂。野拂和尚(史学家考证为其侄李过),恐清廷知道后刨坟鞭尸,即将其师荼毗后将舍利子装进青花瓷罈,另用数个同样空无一物的瓷罈作掩护,然后在夹山方圆三十里处堆四十八疑冢,以为奉天玉和尚落葬。实则抱舍利罈到洛浦寺,还将奉天玉和尚做大顺帝所穿龙袍和戴的皇冠,殓入红木棺,浅葬于寺之西坡,野佛在洛浦寺朝阳观守灵三年。
康熙十五年(1676)野佛将衣冠棺移至山后,民间传为飞来坟。以后,野佛又挖出舍利罈到夹山安葬。夹山墓仿陕西祖传式样,一墓三穴,立于夹山寺大路西坡。有学者认为这是寓陕西意。(即“陕”字旁为夹,夹山之西寓陕西)
一九八O年,石门县考古工作者在这里考古调查时,发现了奉天玉和尚残墓。墓穴早被扰乱,只存在砖刻符篆碑一方,条石墓穴里发现一青花瓷罈,饰有麒麟、凤凰图案,罈内存有奉天玉和尚的舍利子,罈上覆盖一墓铭记碑,字迹清晰,碑文如下:
中兴夹山祖庭
弘律奉天玉大和尚塔铭:师于大清壬辰(1652)六月受石邑魏侯(石门知县魏绍芳——编者)请书,领徒开山,历尽清要,卧风餐水二十年,丛林大举,门徒弟子千众,殁于甲寅(1674)三月,荼毗1得舍利2数百枚,予闻惊悸,谓:澧阳无是高僧耶!非澧阳无是高僧耶!即两湖亦无是高僧耶,予不得不为感动、倾倒,稽首为师述铭。作吾儒之木铎3,亦可,作释教之金鑑亦可。铭曰师承(愿)力来度众生,口吐宝月,心秘夜明。抑嗔嗔喜,拂恶恶清。藏碑荆棘,百炼精金。八九益一,顿入聖神。舍利流珠,百世罕闻。西岗有坞,永歆佳城,假以玉色,补之为铭。
周王丙辰④年孟冬吉旦
赐进士第翰林院澧阳 刘瑄 撰
从塔名中我们可以看出,奉天玉和尚自清顺治九年(1652)六月进入洛浦山和夹山,一直到康熙十三年(1674去世),在石门夹山洛浦生活了二十三年。他卧风餐水,抑嗔拂恶,认真修行,使三百年来,“钟鼓不整、丁乱灰烬人迹稀阔的夹山寺,得以丛林大举,门徒弟子数千众”《夹山记》这说明这是一个连两湖都不曾有过的高僧,他用律宗规范自已,却又名不经传,未被中国佛教界印可。实在有些神秘,实在值得我们研究。
陈俊武
参考:《李自成终归何处》三秦出版社、《澧州志》、《明史·李自成传》
注:
1、荼毗;意为烧身。佛教僧人死后,将尸体烧葬。
2、舍利:梵文音译之略,一译设利罗。 意译指死者火葬后残余骨烬。
3、木铎:铎,铃,木舌的铃。古代施行政教传布命令用之。
4、周王丙辰:周王为吴三桂僭号,丙辰为1676年,周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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