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用地报告
2、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立项批复、县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4、 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计物局)
5、 基建计划(计物局)
6、 初步设计资料及批复、县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8、 总平面布置图(图上建设局、消防、规划部门及有关设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9、 勘界图(图纸要求:(1)图上地类必须与国土局92年详查图地类一致;(2);图纸比例尺不小于1:2000地籍图或地形图,利用地形图的必须补充权属调查;(3)大型工程、线形工程可利用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形图)
10、勘测定界图
11、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12、提供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报告书、表登记表等。
13、征地情况调查表、征地拆迁协议、统征包干协议、村集体所有权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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