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石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2007年7月2日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发布本公告,公告期为2007年7月2日~2007年7月12日。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湖南石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18MW余热发电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石门海螺有限公司于2005年在湖南石门县新关镇投资兴建第一条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07年6月18日动工,2008年6月18日投产。根据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石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址的预留地上扩建第二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年产商品熟料25万吨、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80万吨、复合硅酸盐水泥(P.C32.5)80万吨,并配套建设两条线的余热发电系统。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石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维民先生 电话:5320698 传真:5320678 Email:smconch@163.com 地址:湖南省石门县新关镇 邮编:4153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小姐 电话:025-85287024 传真:025-85281460 Email:frances826322@hotmail.com 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邮编:21004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分施工期与营运期,对施工期只做简要的分析评价,工作重点在运营期。运营期主要对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污染物的种类和源强、清洁生产水平、环保措施方案、总图布置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根据排放的污染物预测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分析评价环保措施方案及相关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并提出相应的环保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当地居民对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 (2)项目建设对您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利益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影响; (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出对建设项目方的建设和管理要求; (4)综合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项目的支持态度; (5)对环评单位有什么要求; (6)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直接指点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将意见传真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将意见邮寄或者发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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