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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市政府五项承诺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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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政发[200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山峰管理区,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落实市政府五项承诺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落实市政府五项承诺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办法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出的五项承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优化经济环境联席会议机制
       1、每季度第1个月第1天为优化经济环境联席会议日(节假日顺延)。会议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主持,县政府办主任、县优化办正副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参会企业和投资者由县优化办拟定。
       2、每次联席会议由县优化办会前根据企业和投资者反映拟定1——2个重点议题,并报县长、常务副县长审定。
       3、每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县优化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对拒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全县。
        此项工作由县优化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把县政务服务心建设成为直接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面向投资者的办事中心
       4、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进入中心各窗口单位由常务副职带队,窗口负责人必须是业务骨干,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一般固定一年。县政务服务中心承办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5、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非行政审批项目以及除确需现场执收执罚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入中心集中办理。各窗口单位将分散于各股室的行政审批职能归集到窗口,内部股室不再直接受理审批事项,办理结果由窗口送达服务对象。
       6、各窗口单位按统一要求印制审批服务指南,免费提供给服务对象。受理申报事项时,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项目审批的办理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发送承诺通知单,接受群众监督。
       7、对基本建设、企业登记注册、外企审批等3大类12项重点联审事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或3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由县投资项目代理中心全程义务代理。
       8、加强对窗口超期办理、违规收费等不作、乱作为的督查和处理,建立评议考核制度,窗口工作评议考核排在后三位的单位,取消其带队负责人年度评先资格。
此项工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三、建立公众投诉快速处置机制
       9、县政府设立县长热线电话,建立“5312345”县长热线,县直单位设立值班电话,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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