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旅游局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假日
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景区(点),星级宾馆,旅行社:
为认真落实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旅游安全工作
各单位负责人应在假期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假期值班安排,明确安全责任。
二、明确重点,狠抓落实
重点搞好宾馆景区(点)的防火、食品卫生、交通、旅游保险等方面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旅行社在组团地接时,交通工具要选用经交通部门严格审验合格的车辆,为游客买足相应保险,导游要时时提醒游客规避旅游风险。蒙泉湖、龙王洞要严格按照水上旅游安全规范营运,做到船舶审验达标,驾驶员年审合格,救生防护措施严格到位。
三、确保信息畅通,完善旅游服务
元旦春节期间,各旅游从业单位及景区管理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凡发生突发情况及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县旅游局及有关部门。县旅游局值班电话:5335204,5335164。元旦春节期间各旅游从业单位值班人员安排及联系方式分别在两个假期前报县旅游局(QQ:109599947,传真:5335164)。
各旅游景区(点)、星级宾馆、旅行社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究,将落实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情况分别于12月30日和1月28前报县旅游局。各旅游从业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管理机构做好督促工作。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报:市旅游局,县安委办。
送:壶瓶山管理局,夹山管理处,县水利局,白云乡。
(电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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