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2007年—2008年):摸清底子,全面启动。通过组织新闻媒介专栏、名牌战略论坛、质量教育岗位培训以及其它有效的质量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名牌战略意识,提高企业人员的质量管理素质;通过对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质量技术状况普查,分类建档设卡,摸清企业底子,引导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研究制订名牌培育滚动计划。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不出现大面积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活动。凡国家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重要工业产品,产品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80%以上的重点骨干企业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80%以上的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并拥有必要的计量检测手段。国家级柑橘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验收,新增省级、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2个特色农产品取得国家地理标志。 第二阶段(2009年—2010年):夯实基础,典型引路。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积极引导企业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和产品。进一步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和计量检测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总结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促进一批重点骨干企业质量水平上台阶。30家以上的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消灭无标生产;所有生产企业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计量和检测手段;市场商品抽检合格率在85%以上;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率在90%以上,出口商品商检合格率达100%。主要工业产品有50%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第三阶段(2011年—2012年):重点监管,扶优扶强。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重点企业和行业开展创名牌工作,不断强化企业对品牌的自我保护意识,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横向联合和纵向协调,积极保护我县品牌,防止受到不正当侵害。鼓励名牌企业利用品牌、技术、资本和人才等优势,加快品牌扩张和延伸,提倡以品牌企业为龙头,打破行业和区域界限,实行资产重组和优势互补,促进品牌规格不断发展壮大和品牌效益进一步提升。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主要产品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水平。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95%以上;市场商品抽检合格率在90%以上;主要行业60%的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四、组织保障 1、切实加强对质量兴县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石门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兴县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由县长杨琦明任组长,常务副县长高德知、副县长李金生同志任副组长,刘双红、申昌欣、易先平、潘兴海、谌兵顺、彭泽人、伍益、贺良楚、刘仁海、王钟鸣、李子刚、申玉生、赵松岳、赵忠德、贺欣初、吴纯昶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日常工作,申昌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把提高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工作计划,把任务分解到年度,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企业,组织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建立责任制,落实质量工作的各项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在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兴县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县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推进质量兴县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加强产品质量抽查工作,从源头抓起,加大对生产企业的打假治劣力度,依法规范质量行为,加强质量监督,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帮助企业完善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管理等基础工作,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 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指导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及经销掺假、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广告、合同,维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建设部门要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评,未经验评或验评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积极引导建筑企业推行ISO9000标准,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实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督、监理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完成目标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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