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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科普工作“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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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科普工作“十一五”规划
 
(2006-2010年)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工作,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养,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农村为奋斗目标,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科普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良好科学文化风尚,不断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养,为把石门建设成为“经济强市、文化大县、旅游新县、人居佳县”和现代化城市提供人才保证。
  二、工作目标
  1
、公民科学文化素养目标
  (1)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
  (2)企业职工适应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能力增强。
  (3)每个农户要具备掌握和运用1—2项先进适用农业科学技术的能力,农民的适用技术培训率要达50%以上。
  (4)组织青少年参加科技教育活动的学校达到80%以上,参加各项科普活动的青少年达到50%以上,使广大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著提高。
  (5)市民公众科学素养提高2-3个百分点。到2010年达到4%(2005年我县公众科学素养为2.2%)。
 
 2、科普设施与宣传阵地建设目标
  (1)建成综合性、现代化、标志性的科技馆。
  (2)形成以县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所为中心,各镇(街道)、企业、学校的科普阵地为基础,各类社会科普设施及资源为支撑的多层次、多功能、现代化的科普设施及网络体系,2010年前,在全县建设科普宣传栏1000个以上,城镇和农村分别实现科普画廊“镇镇通”、“村村通”。
  (3)具有科普资源和功能的各类科普场所的科普作用得到发挥,科普设施不断充实完善。镇(街道)科普文化室的健全率达80%,行政村及居委会(社区)科普文化室健全率大于50%;新增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基地50家以上;建设“社区科普大学”20家;20%以上的城镇社区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4)初步探索建立起科普场所社会化的营运机制,推进科普与文化、教育、商业、旅游结合。
  (5)继续办好“科普活动月”、“科技(科普)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活动。各新闻媒体继续开设科普电视节目和文字专栏。继续办好科普网站、科普期刊并搞好各类科技报刊的发行和应用工作。
  3、科普组织建设目标
  (1)各乡镇(街道)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机构健全,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科普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形成市级、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科普网络,规范要求、任务明确、活动经常,不断适应科普工作的需要。
  (2)不断完善科普队伍,建立一支以专家带头,全县科技、文化、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的科普宣传、科普创作及科普讲师团、专家服务团、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农技协等科普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4、科普经费投入增长目标
  (1)县级财政要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科普经费的投入,“十一五”末,县级财政科普经费投入要达到220万元以上;镇(街道)财政科普专项经费投入人均不低于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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